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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实施特困生就业帮扶工程

资料来源:山东省省管企业创争网

  近日,山东省莱州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强调,从今年起针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重点帮扶工程,特困生回莱州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力争特困生在未就业登记后一年内就业。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莱州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是提供岗位援助。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为特困生搭建就业平台,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选择活动,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政府开发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业,将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生;凡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首次就业安置。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特困生。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特困生。

  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特困生就业。企业吸纳特困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三是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特困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有创业愿望的,鼓励参加创业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持《失业证》落实培训补贴;对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生,从再就业资金中,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是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参加各类招聘考选、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高校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考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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