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新劳社函字[2008]237号)文件要求,哈密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地区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20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检查和评估验收评审表逐条逐项对检查评估内容进行了自查,地区劳动保障局对鉴定中心及一所、一站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鉴定场所、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及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均为合格。目前,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复查评估情况已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牛巧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