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鲁组明电〔2008〕25号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资料来源:山东省省管企业创争网
| 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交纳“特殊党费”党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报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1-85103717 85103721
传 真:0531-85103756
电子邮箱:gzwgbc@126.com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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