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1日,我公司被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息产业厅评为全省第一批“山东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单位”,并授予牌匾。根据鲁政办发[2005]85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示范单位的单位将给予重点宣传和政策扶持;在信息化发展扶持资金方面,在规定范围内优先安排并重点支持。
我公司自2000年开始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应用主要包括:参与用户的网上招标采购,并取得成功尝试;利用电子网络实现所有出口商品的报关、报验;通过电子邮件,实现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快速沟通;通过电子网络查找需求信息;通过在公司网站、阿里巴巴网站等发布信息,寻求贸易合作机会,推销新华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帮助国内大客户搭建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等等。今年以来,新华药业网站通过商务平台已向新华制药进出口公司提供了40余条商务信息。
今年9月份,我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搭建起了公司的采购招标网(xinhua.blcg.net),今后我公司的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重要设备等都将通过该网络平台进行招标比价采购,这将有效的规范网络采购行为,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同时增加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力,可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多年来,我公司通过电子商务的实施,缩短了我们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距离,摆脱了传统商业中介的束缚,降低了生产、采购、销售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营销效率。随着我公司K/3ERP系统的全面实施,将使得我公司的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和深入,从而达到提高我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目的。(吕修廷)